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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冰血暴

    评分:
    0.0很差

    分类:剧情片美国1996

    主演:威廉姆·H·梅西,史蒂夫·布西密,彼得·斯特曼,弗兰西斯·麦克多蒙德,哈威·普雷斯内尔,梅莉莎·彼得曼,史蒂夫·里维斯,拉里·布兰登伯格,约翰·卡洛·林奇,斯蒂夫·朴 

    导演:乔尔·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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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情介绍

      汽车经理谢利(威廉姆·H·梅西 William H. Macy 饰)有一个完美的兴建停车场的计划,他多次找他的有钱岳父威利借钱,可是一毛不拔的威利始终没答应。无奈之下,谢利只有找到卡奥(史蒂夫·布西密 Steve Buscemi 饰)和基亚(彼得·斯特曼 Peter Stormare 饰),请他们绑架自己的妻子以勒索威利100万,事成后给他两4万酬金。3人一拍即合。  当谢利回到家时,威利告诉他可以考虑一下他的计划了。喜出望外的谢利马上找到了威利,然而威利并不是要借钱,而是想自己投资。失望的谢利回到家时发现妻子已经被绑架了。卡奥和基亚在绑票得手后逃跑时,又意外打死了一名警察和两名路人,事情开始闹得越来越大……

     长篇影评

     1 ) 莱斯特和格斯

    莱斯特和格斯其实表面上是一类人,懦弱,被排挤的小人物。他们都同杀人魔有过交谈对质,最初的选择都是错的,莱斯特没有拒绝杀人魔的帮助,格斯放走了杀人魔。但是他们两人选择了截然不同的路,莱斯特不满现状听从了恶魔的召唤,杀妻撒谎,最终在作恶的道路上一走不回头。格斯无法释怀自己的过错,希望面对错误修正,他其实真的很弱,什么事都做不好,却是在第一次带着放走嫌疑人的责任去其他警局报告情况的时候推动了案件调查,在第二次误伤女警察一直道歉认错的时候收获了芳心,最终最终通过妻子对案件分析的智慧,对惩恶扬善的那么一点点追求,对家人的保护欲产生的勇气,手刃了杀人魔。这两个人本来差不多的男人,一位连朝夕相处的妻子都看不起整日言语讥讽,一位却有懂事听话的女儿,我想说有时候可能家人的爱才是最重要的,一样的人格,有没有爱真的会让人做出截然不同的选择,人生走向两个不同的方向。

     2 ) 分集标题典故笔记

    给没文化的自己补个小课。

    我实在是哲学外行,不敢妄加揣测和推理,本帖就是收集和翻译一些看着有趣的资料。
    ----------------------------------------

    Ep 1.01 【The Crocodile's Dilemma(鳄鱼困境)】

    看了1L的回复发现翻译的时候有些不妥当,于是改一改……

    鳄鱼偷走了某位父亲的小孩,并承诺当且仅当他能正确预测出在未来自己是否把小孩还给了他时,才会将孩子还给他。

    表面看来父亲只要猜中鳄鱼将来的行为,就能要回孩子。但如果父亲猜鳄鱼不归还小孩,就会出现逻辑悖论。
    【预测】不归还小孩 【鳄鱼的行为】不归还小孩:预测正确,鳄鱼应该归还小孩,但事实是它没有,悖论出现。
    【预测】不归还小孩 【鳄鱼的行为】归还小孩:预测不正确,鳄鱼不归还小孩,但事实是它把小孩还了回去,悖论出现。

    于是这里就出现了鳄鱼的困境(无关道德):无论他是否归还小孩都将产生悖论。与这个故事相似的有个著名的悖论:“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假话”。


    ============================

    Ep 1.02 【The Rooster Prince(公鸡王子)】

    出自哈西迪犹太教的寓言故事。

    王子疯了,他觉得自己是一只公鸡。所以他脱光全身的服饰,钻到桌子底下,啄食地上的食物。国王和王后找来许多名医术士都治不好他的疯病。后来有一位智者出现,说自己能治好王子。他脱去自己的衣裳,钻到桌子底下告诉王子自己也是一只公鸡。逐渐地,他与王子成了朋友。智者告诉王子,公鸡也能穿上衣服,坐在桌边吃饭等等。王子接受了他的建议,行为日益正常,最后终于治好了疯病。


    ============================

    Ep 1.03 【A Muddy Road(泥泞路)】

    可能是出自日本佛学家原坦山的轶事。Wikipedia上原坦山的英文词条(http://en.wikipedia.org/wiki/Hara_Tanzan)下有该故事的英语版本。在日文原版故事中并不是泥泞路而是河流,下面提供一个原版的翻译。

    原坦山禅师与僧侣友人同行出游。
    他们走到河边,看到一位年轻女子为无法渡河犯愁。
    河上没有桥,河边也没有渡船。
    禅师若无其事地抱起女子,安稳地渡过河川。
    女子道谢后离去了。
    二人继续走了一会,友人难以释怀地对禅师说:
    “身为禅僧却抱起女子成何体统!”
    禅师平静地答道:
    “你说那名女子?我已经忘记她了,你从那之后一直抱着她吗?”

    日本学者认为这是一个关于执念的经典例子。


    ============================

    Ep 1.04 【Eating the Blame(承受指责)】

    出自日本曹洞宗的禅语,网上能找到的中日英三个版本除细节上的若干差异故事基本一致。下面摘取的是《星云禅话》里的版本。

    诸岳奕堂禅师是日本江户时代有名的僧人,年轻时曾经在曹洞宗香积寺的风外本高和尚门下担任典座,为寺里的大众打理饮食,受到风外和尚的印可。
    在他担任典座期间,有一天傍晚,由于已经逼近药石的用餐时间,奕堂禅师怕延误大众吃饭,就拿着一把锋利的刀,独自到菜园采收了一些青菜回来,然后在很短的时间内,煮出一大锅的菜汤,没想到,无意中留了一段蚯蚓在菜汤里。
    丛林里的饮食一向简单,平常大家都是有什么吃什么,并没有人察觉到今天的菜肴有什么异样。就如在夏季的时候,菜叶上的小虫甚至都飘浮在汤水中,那许多禅僧,眼睛看也不看,就囫囵吞枣地下肚,三餐只当是喂饱臭皮囊而已。
    住持风外和尚等大众吃过饭,鱼贯出了斋堂之后,便将奕堂找来跟前,从自己的钵里夹出一条蚯蚓,问他:「这是什么?」
    奕堂禅师一看,心想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虽然如此,他还是神情自若地说:「谢谢大和尚,这是胡萝卜的根须。」
    说完就把它接过来,一口吃到肚子里去。
    风外和尚也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点点头说:「啊!那就好。」
    经过这次事件,风外和尚很欣赏奕堂的机智承担,遇事稳若泰山,从此不再提起此事。
    有谓:「佛观一钵水,八万四千虫」,水里有许多的微生动物,但是我们喝水并不表示杀生,因为只是喝水而已,心里并没有杀意。像医生为病人打针,一针下去,一定也会杀死许多细菌,但医生并没想杀生只是为了救人;甚至于高僧坐化之后,以很多的木柴荼毘,木柴里的昆虫都被火烧死了,但是大家没有想到要杀生,只想为高僧坐化致意。所以,杀业难免,但只要没有杀心,杀业就难成了。
    奕堂禅师担任典座,宁可自己吃下蚯蚓,表示无事,也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像这种不生事端的承担,不也是禅心吗?

    ---

    Eating the Blame估计是转成英文时译者根据故事结尾的暗示加上的标题。至于为什么要加上这样的名字,这个帖子(http://www.dorjeshugden.com/forum/index.php?topic=2002.0)里猜测是因为大乘菩萨戒中严禁自赞毁他,wikipedia上英语解释比较好理解这一戒条的意思(感谢@抽抽Cho 的翻译)

    【Not to praise oneself and speak ill of others, or encourage others to do so.(戒自赞毁他)】
    佛教徒不应赞扬自己、诋毁他人(自赞毁他),或者鼓动他人这样做。 他一定不能创造原因、条件、方法,或者 karma( 梵语(Karma)巴利文(Kamma),中文翻译为“业”。业有三种含义:一者、造作;二者、行动;三者、做事。在佛陀未出世之前的古印度,人们对业的解释为“做事情”。他们认为因为有欲,故有种种的欲向与欲望,我们的意念就有意志与方向,因为有欲向就会造业,有业故有果报。)来自赞扬自己贬低他人。 作为一个佛教徒,应该普度众生,应该忍受来自他人的羞辱和污蔑。—— 愿意承受指责,让众生享有荣耀。 如果不这样,他为了展示自己的美德,掩盖他人的优点,继而导致他人受难,他就犯了parajika戒律。


    ============================

    Ep 1.05 【The Six Ungraspables(六不收)】

    出自禅宗公案“云门六不收”。

    僧问云门(即云门文偃):如何是法身?门云:六不收。

    大致的意思是僧人向云门文偃求问真理是什么,云门表示真理不是人有限的感官理解可以涵盖的。不过我对佛教禅学一窍不通,这个翻译不一定对头,欢迎指正。

    (法身:又称自性身,佛教词语,三身之一,指佛所证验的超越的真理,遍及整个法界。
    六:六根,包括眼、耳、鼻、舌、身、意(念)六個感官器官。)


    ============================

    Ep 1.06 【Buridan's Ass(布里丹之驴)】

    中文wikipedia上关于该词条的解释如下:布里丹之驴是一以14世纪法国哲学家布里丹名字命名的悖论,其表述如下,一只完全理性的驴恰处于两堆等量等质的干草的中间,将会饿死因为它不能对究竟该吃那一堆干草作出任何理性的决定。

    对这只驴来说有三个选择:
    ①吃左边的草;
    ②吃右边的草;
    ③不吃草,饿死。
    选项③表面看来损失重大,但选项①和②存在某种“选择的障碍”,可能造成的后果比③更严重——布里丹之驴就是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下选择了③。该命题是为了讨论这类“选择的障碍”的尺度而诞生的假想问题(就像薛定谔的猫不是真的被关起来了那样)。下面例举两个“选择的障碍”。

    【例1】选择失误造成损失
    人类在做出选择之后,有相当高的几率会产生“选择另一条路会不会更好?”的不安/后悔情绪,有时这种情绪会带来严重的后果。该命题假设:因为没有判断优劣的标准,不管选择哪边,都极有可能产生悔恨的想法。

    【例2】选择因子的缺失
    个人理解这里的“选择因子”是指任何可能影响选择结果的要素,比如偏好。该命题假设:没有任何选择因子,“选择”的进程陷入死锁(僵局)状态。

    为了克服选择障碍,人类可以通过多种手段(投骰子、求神、etc)来缓和例1中的损失或者创造例2中的选择因子,从而避免“饿死”的坏结果。该命题假设这只驴无法做出上述行为。

    同时,选项③与①②最大的区别是“不作为”,且在该命题中选择“不作为”相对较容易。虽然该命题中“不作为”造成的后果是“饿死”,根据情况不同,有时“不作为”带来的损失反而最小。


    ============================

    Ep 1.07 【Who Shaves the Barber?(谁为理发师理发?)】

    出自著名的“理发师悖论”。

    小城里的理发师放出豪言:他要为城里所有不为自己刮脸的人刮脸,而且只为那些不为自己刮脸的人刮脸。

    但问题是:理发师该给自己刮脸吗?如果他给自己刮脸,那么按照他的豪言“只为那些不为自己刮脸的人刮脸”他不应该为自己刮脸,出现矛盾;但如果他不给自己刮脸,同样按照他的豪言“为城里所有不为自己刮脸的人刮脸”他又应该为自己刮脸,同样出现矛盾。(摘自wikipedia)

    这是一个在谈及自身(self-reference)时出现的悖论。(后来也有人开玩笑表示理发师是女性所以不用为自己刮脸)

    ============================

    Ep 1.08 【The Heap ( 谷堆论证 ) 】

    感谢psyl提供的解答。
      
       一粒谷子能不能形成一个谷堆?当然不能。再加一粒呢?还是不能。再加一粒,再加一粒......直到最后加上一粒终于造成了谷堆。那么,多少粒谷子才算"谷堆"呢?一粒粒谷子加上去,到哪一粒谷子加上去才形成"谷堆"呢?假如断定300粒为一堆,那么299粒谷子是不是一堆呢?所以,一粒谷子不成谷堆又成谷堆。
      
       出处:有一天,快下雨了,大公吩咐欧布利德带人把晒谷场上的谷堆搬回粮仓。欧布利德口头上答应了,却没有照大公的吩咐去办,结果,谷子全被淋湿了。大公气坏了,将欧布利德叫来问罪。欧布利德辩解道:"一粒谷子不能称作谷堆吧?再加一粒呢?也不是谷堆,再加一粒仍然不是......这样每加一粒谷子,每次都形不成谷堆,因此,谷堆根本就不存在,让我搬什么呢?"
      大公听了,一时无话可答,于是,笑了笑说:"你回去吧。"
      等到发工钱的时候,除了欧布利德没得到一个钱币外,其他人都得到了该得的工钱。欧布利德就去找大公算帐。大公不慌不忙地说:"一个钱币该不是你的工钱吧?再加一个,还不是你的工钱吧?这样每加一个钱币,而每次都不是你的工钱,因此,你的工钱根本就不存在,叫我怎么付给你呢?"这样,欧布利德只能失去工钱,用以补偿大公所损失的谷子。

    ============================

    Ep 1.09 【A Fox, a Rabbit, and a Cabbage(狐狸,兔子,卷心菜】

    这是道广为流传的智力题:一个人带着狐狸、兔子和卷心菜准备过河。人不在场时,狐狸会吃掉兔子,兔子会吃掉卷心菜。已知人每次最多能带一样东西过河,请问要如何将狐狸、兔子和卷心菜全部安全运过河?

    答案不难可以自己解解看~

    ============================

    Ep 1.10 【Morton's Fork(莫顿叉)】
     
    莫顿叉是指相互矛盾、不相容的多种论据导出同一结论(通常是不好的结果)的情形。
    莫顿叉得名于十五世纪英国国王亨利七世的大臣约翰·莫顿。莫顿为了游说人民向国王纳税,提出了这样的说法:如果一个人挥金如土,说明ta非常富有,交得起税金;如果一个人生活简朴,必然会存下一大笔钱,同样交得起税金。

     3 ) 《冰血暴》分集标题大起底:你确定你看懂了吗?

    第一集 《鳄鱼的悖论》(The Crocodile's Dilemma)
    这一集说了什么?
      《冰血暴》中,由奥斯卡得主比利-鲍伯-松顿(Billy Bob Thornton)饰演的冷血杀手洛恩(Lorne)是一个操控人心的高手,他因为有任务在身来到明尼苏达州的贝米吉。马汀-弗里曼(Martin Freeman)饰演的屌丝男莱斯特(Lester)是贝米吉的一个保险销售员,他的事业一直没有什么成就,老婆很看不起他。莱斯特在公司外偶遇中学时期一直欺负他的同学赫斯(Hess)以及他的两个儿子,赫斯当着自己儿子的面不停嘲讽莱斯特,最终还导致莱斯特撞在墙上撞伤了鼻骨。莱斯特到医院看鼻子,遇到了洛恩,在洛恩的蛊惑下,莱斯特做出了一系列自己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鳄鱼的悖论”是什么?
      这个典故讲述的是一只鳄鱼偷了一个孩子,对孩子父亲表示,只有当他正确预测出孩子是否能被归还,鳄鱼才会把孩子还给他。这是博弈论中一种典型的逻辑悖论。
      ①如果父亲预测鳄鱼归还孩子:a.父亲预测正确,鳄鱼归还孩子;b.父亲预测错误,鳄鱼不归还孩子。
      ②如果父亲预测鳄鱼不归还孩子:a.父亲预测正确,但由于他预测正确的结果是鳄鱼不归还,所以为了保证预测正确,最终的结果仍然是鳄鱼不会归还孩子;b.父亲预测不正确,那么根据鳄鱼开的条件,孩子仍然得不到归还。
      在这一悖论中看似有一种情况是鳄鱼会归还孩子,但谁又能保证鳄鱼一开始开条件的时候说的是真话?因此这就形成了一个“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假话”的“说谎者悖论”,与此相似的悖论还有一个著名的“意外绞刑悖论”。
      难以逃脱道德谴责的谋杀
      莱斯特与洛恩在医院等候区相遇,莱斯特讲述了自己被赫斯欺负鼻子受伤的经历。面对洛恩对莱斯特懦弱行为的质疑,莱斯特一气之下说:“如果你这么确定,也许你可以帮我杀了他。”洛恩露出神秘的微笑说:“你请我帮你杀掉这个人。”莱斯特感觉到情况不对,很紧张地问道:“我们只是聊聊天吹吹牛而已,对吗?”洛恩深深地看进莱斯特眼睛里说:“就一句话,干还是不干。”最终,洛恩杀了赫斯,莱斯特来到餐厅质问是不是洛恩干的,洛恩反说是莱斯特杀了赫斯,因为当初他问莱斯特干不干时,莱斯特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
      这一场谋杀完全就是一次“鳄鱼的悖论”。鳄鱼=“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父亲=“莱斯特”,儿子=“洛恩的生存原则”。先解释一下“洛恩的生存原则”,洛恩认为世上没有什么所谓的规矩,想要真正从猩猩进化成人类,就必须拿出对抗欺负我们的人,否则迟早将被社会淘汰,可见“洛恩的生存原则”与“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是背道而驰的。因此,儿子是否能被归还=“洛恩的生存法则”是否正确。只有当“莱斯特”准确预测出“洛恩的生存法则”是否正确,他才能逃脱社会道德的谴责。
      ①当“莱斯特”推测“洛恩的生存法则”正确的时候:a.“莱斯特”推测对了,“洛恩的生存法则”是正确的,因此“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是错误的,那么“莱斯特”的确能逃脱社会道德的谴责;b.“莱斯特”推测错了,“洛恩的生存法则”是错误的,“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是正确的,“莱斯特”无法逃脱社会道德的谴责。
      ②当“莱斯特”推测“洛恩的生存法则”错误的时候:a.“莱斯特”推测对了,“洛恩的生存法则”是不正确的,那“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是正确的,那么“莱斯特”无法逃脱谴责;b.“莱斯特”推测错了,“洛恩的生存法则”是正确的,那么“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是不正确的,但因为“莱斯特”错了,所以他仍然无法逃脱谴责。
      莱斯特只有四分之一的机会在不承担社会道德谴责的情况下得到赫斯死亡的结果,这样的机率让莱斯特面对洛恩的提议时,犹豫不决,无法说出半句话。莱斯特在杀妻之时,镜头再次转向那幅写着“如果你是对的,他们是错的呢”的宣传画,此时这句话是对莱斯特最大的安慰。他一辈子都希望自己做正确的事,但是究竟怎么做才是正确的呢?随大流还是另辟蹊径?

    第二集 《公鸡王子》(The Rooster Prince)
    这一集说了什么?
      数字先生(Mr. Numbers)和扳手先生(Mr. Wrench)来到贝米吉调查杀死赫斯的凶手。他们找到了一个疑犯,当得知找错人后,他们把这个可怜人扔进了冰冻的河里。比尔(Bill)成为了新的警察局局长,他并不赞同茉莉(Molly)的破案方向,不允许茉莉去调查莱斯特。超市大亨斯塔夫罗斯(Stavros)被人恐吓威胁,他聘请了洛恩来替他调查这件事。
      “公鸡王子”是什么?
      “公鸡王子”,也有版本为“火鸡王子”,是一个犹太寓言故事。故事中的王子发了疯,认为自己是一只公鸡(或者火鸡)。他脱掉自己的衣服,裸着身子坐在桌子底下,像鸡一样从地上啄取食物。国王和王后非常担心王子,请了很多人来治疗他的病症,但是都没有效果。一个智者来到皇宫,声称自己能够治好王子。智者也脱光了衣服钻到桌子下,告诉王子他自己也是一只公鸡。逐渐地,王子把智者当成自己的朋友,智者便潜移默化式的让王子认为,公鸡也可以做穿上衣服、坐在桌前吃饭等人类的行为。王子一步步被智者所影响,治好了疯病。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莱斯特家里地下室宣传画上的那句“如果你是对的,他们是错的呢”是对“公鸡王子”这个故事很好的诠释。这是一句多么迷惑人心的话语,万一洛恩的生存法则是正确的呢?万一把自己当成公鸡的是世上其他人,而不是莱斯特呢?
      究竟谁才是“公鸡王子”,其实就看你如何看待第一集剧情里“鳄鱼的悖论”了。你认同普世道德观,那么莱斯特就是“公鸡王子”,他就像那个王子从认为自己是公鸡到脱光了躲在桌子底下啄食物一般,一步步偏离着自己的人性轨道,先是半开玩笑地让洛恩帮他杀了赫斯,然后杀了自己的妻子,最后不断否定自己与谋杀案的关系,变成一只没有人性的“公鸡”。如果你认同的是洛恩的生存法则,那么世人在你眼中都是公鸡,像洛恩这样的人就如同故事里的智者一样,不断用自己的思想同化其他人,让他们重获人性。

    第三集 《泥泞之路》(A Muddy Road)
    这一集说了什么?
      茉莉调查到了被冻死的人被绑架的地点,并且从监控录像里截下了洛恩的一张不清晰的照片。莱斯特来到赫斯老婆家中跟她商量保险赔偿事宜,于是被数字先生和扳手先生盯上了。洛恩找到了威胁斯塔夫罗斯的人——他前妻的健身教练,但他并没有替斯塔夫罗斯解决这个人,而是接下了威胁的活儿,用他自己的方法让斯塔夫罗斯主动拿出一百万美元。
      “泥泞之路”是什么?
      “泥泞之路”这个典故来自十九世纪的日本。有一次,下了倾盆大雨,日本著名僧人原坦山与友人出游,在一条泥泞之路旁遇到一个长的很美丽的和服女子。原坦山得知女子无法踏过这条泥泞的路,于是便把女子抱着走过了那条路。他的友人一路都没有说什么,直到抵达借宿的寺庙,终于忍不住问原坦山:“我们僧人不是不应该接近女色吗?尤其是年轻漂亮的女孩子,这太危险了,为什么你这么做?”原坦山淡然问道:“我早就放下那个女孩了,难道你还没有放下?”
      难以跨过之路与念念不忘的前事
      “泥泞之路”这个词在警察茉莉(Molly)与朋友吃饭时被提起,当下友人提起了茉莉正在查几件谋杀案,茉莉用“这是一条泥泞之路”来形容这个案子。她希望让友人理解的层面是这些案子很复杂,查办过程很有难度,但在她内心还有另一层意思,那就是她私人感情方面的难以割舍。从前面的剧情我们可以看出,一直没有找对象的茉莉对已经牺牲的瑟曼怀有超乎同事的情感,她就像是“泥泞之路”里那个对女孩念念不忘的僧人。
      对前事念念不忘的还有莱斯特,当他坐在家里回忆被他杀害的妻子时,特地很讽刺地给背后冰箱上贴着的“幸福是生活的真谛”以及“梦想”、“希望”词汇等一个大大的特写。坐在冰箱前的莱斯特想起妻子以前数落他没用的话语,因谋杀案而搞得一团乱的房子还没有收拾,瑟曼被谋杀的场景仍历历在目。那个曾经被莱斯特当作是抱他踏过这条路的洛恩,早就放下了这一切开始想着如何敲诈超市大亨去了,只留下他在泥泞之路的路中间,不知何去何从。枪击中莱斯特手上留下的伤口正在不断化脓恶化,这个伤口也是让他无法摆脱这一切的一个最具象化的存在。这一集中,一个具有张力的矛盾点被处理得极有韧性,可以如拔丝芋头一般拉扯出绵长细腻粘稠的线,一层又一层粉刷着观者的情绪。茉莉的友人那里也说了一个和莱斯特伤口相呼应的故事。友人跟茉莉提起她男友被蜘蛛咬了一口的事,蜘蛛在她男友的脖子里产卵。当这位友人和男友做爱时,孵出来的一群小蜘蛛突然从她男友脖子里爆发式的全钻了出来。这个故事预示着莱斯特伤口的未来,总有一天这个伤口以及所有难以放下之事都会来个反扑,将莱斯特淹没。

    第四集 《吞下罪责》(Eating the Blame)
    这一集说了什么?
      斯塔夫罗斯经历了爱狗死亡、血浴、超市蝗虫灾害之后,开始相信这一切是上帝对他的惩罚。盖斯逮捕了洛恩,但是却狠狠地被洛恩耍了,不仅眼睁睁看着洛恩离开警局,而且还使得他被上司痛骂了一顿。数字先生和扳手先生组成的杀手二人组试图将莱斯特也投入冰河里,却让他侥幸逃走。莱斯特为了能成功躲避两人,居然故意打了警察而被关进警局。杀手二人组很快也因为打架闹事被关进了警局,这下莱斯特跑不了了。
      “吞下罪责”是什么?
      这个故事仍然来自日本禅语。日本江户时代,有一天,当时著名的诸岳奕堂禅师来不及准备晚餐,因此割菜的时候没注意将一段蛇肉一并放入汤里炖。结果当天的菜汤变得异常美味。主持在自己碗里发现了蛇头,便问诸岳奕堂禅师这是什么,禅师很淡定地拿起蛇头说:“谢谢大和尚”,便很快把蛇头吃了下去(也有版本写作蚯蚓)。
      你是否能坦然面对自己要承受的罪责?
      科林-汉克斯(Colin Hanks)饰演的警官盖斯(Gus)在执勤过程中偶遇洛恩,便把他押回警局。洛恩在去警局路上淡定地对盖斯说:“你犯了一个错误”,并预言盖斯一会儿就会说出这句话。果然,当洛恩顺利被释放还害得盖斯被领导责骂之时,盖斯激动地对领导说出了“你犯了一个错误”这句话,话音刚落,洛恩转身朝盖斯露出一脸胜利者的笑容。洛恩对盖斯说了三遍“你犯了一个错误”,除了预言出盖斯将会说出这句话以外,还警告他即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当盖斯在不经思考的情况下将一只蛇引入警局,那么之后产生的所有罪责也只能他自己吞下。
      在这一集中,要自己吞下责难和苦果的还有莱斯特和超市大亨斯塔夫罗斯(Stavros)。莱斯特要为自己无意识之中间接杀了赫斯承担罪责,而斯塔夫罗斯则要为了许多年前偷拿埋在雪地里的巨额现金承担罪责(这一剧情与电影版《冰血暴》相呼应)。洛恩发现斯塔夫罗斯拥有极强的信仰,便利用《希伯来圣经出埃及记》中“十灾”来恐吓斯塔夫罗斯。洛恩先让斯塔夫罗斯的狗死于非命(第五灾,疫灾: 家畜感染瘟疫死亡——出埃及记9章1-7节),然后让他的洗澡水突然变成血色(第一灾,血灾:尼罗河的清水全变成血水——出埃及记7章14-25节),最后,让他的超市里飞满各种虫子(第八灾,蝗灾:蝗虫布满埃及——出埃及记10章1-20节)。洛恩就是要让斯塔夫罗斯相信是上帝要来惩罚他,让他不得不交出一百万美元替自己消灾。

    第五集 《云门六不收》(The Six Ungraspables)
    这一集说了什么?
      杀手二人组成功从莱斯特那里得到有关洛恩的情报。斯塔夫罗斯为了保护儿子不受伤害,决定交出一百万美金,洛恩送斯塔夫罗斯去放钱的路上,偶然间得知了盖斯的住处,看样子他决定要对这个倒霉警员实施报复了。
      “云门六不收”是什么?
      “云门六不收”是禅宗著名公案。有僧人问云门宗之祖云门文偃禅师:“如何是法身?(如果不受贪嗔痴慢疑五毒的侵害,自性是清净无暇的,这就是法身)”文偃禅师答道“六不收。”这里“六”指的是六根、六境、六大、六合等佛教用以概括诸法实相之基本法数。“六不收”的意思是法身广如太虚,纵极三际,横涉十方,乃一绝对之本体,不是六根等之相对所能收摄包含的。
      无所不包的人类交流形式
      盖斯因为明知洛恩有罪,却找不到证据逮捕他而痛苦不已,他的邻居给他讲了一个寓言故事,一个有钱人,看到世间这么多人在受苦,于是先是捐出所有的钱,然后又捐出了自己的肾脏,最终结束自己生命把可以捐的器官都捐了。盖斯问他说:“那么世间的痛苦解决了吗?”邻居反问道:“你生活在这个世界里,你觉得呢?”邻居想告诉盖斯,人的力量很渺小,这个世界又这么庞大,我们只能做自己力所能及的,这个寓言故事正是《冰血暴》对“云门六不收”的诠释。

    第六集 《布里丹的驴子》(Buridan's Ass)
    这一集说了什么?
      洛恩从多恩(Don)家中打电话告知斯塔夫罗斯放钱地点,然后将多恩绑在椅子上,用胶带将枪黏在他手上对着大门口,然后诱导警察认为这所屋子对外发动了恐怖袭击,让多恩惨死在警察枪下。杀手二人组找到了洛恩,但是数字先生却惨遭洛恩割喉,扳手先生被茉莉打伤,紧接着由于风雪太大,茉莉则被盖斯用枪射伤。斯塔夫罗斯突然意识到自己最正确的赎罪方式就是把钱埋回自己十年前找到钱的地方,但是当他以为自己终于获得救赎之时,他的儿子却仍然遭遇诡异车祸死亡。
      “布里丹的驴子”是什么?
      “布里丹的驴子”这个名字来源于14世纪法国哲学家让·布里丹。这个悖论的背景是驴子只会选择离自己最近的食物进食,当把一头又饿又渴的驴子放在一桶水和一堆干草正中间时,这头驴子会因为无法选出离自己最近的食物而因为饥渴而死。
      无能为力的驴子
      多恩是这一集里面那头可怜的驴子。他明明看到了洛恩的可怕,却又被高额的赎金所引诱,无法做出正确地判断。他被洛恩连续嫁祸了两次,先是成为勒索赎金的替罪羔羊,接着又成为枪击事件的狙击手。由于他被绑在椅子上动弹不得,手上又被强行黏上了枪支,所以他就像“布里丹的驴子”一样一步一步看着自己走向死亡。

    第七集 《谁为理发师刮脸》(Who Shaves the Barber?)
    这一集说了什么?
      莱斯特将杀妻之罪嫁祸在自己亲弟弟身上,亲手毁掉了弟弟一家人。洛恩问出了杀手二人组所属组织,只身带枪前往北达科他州法戈市将这个黑社会一并灭口。
      “谁为理发师刮脸”是什么?
      这个典故来自“理发师悖论”,也称为罗素悖论。一个小镇上的理发师在广告词里写道:“本人的理发技艺十分高超,誉满全城,我将为本城所有不给自己刮脸的人刮脸,我也只给这些人刮脸,我对各位表示热诚欢迎!”那么,谁来为理发师刮脸呢?罗素认为,如果把每个人看成一个集合,这个集合的元素被定义成这个人刮脸的对象,那么,理发师宣称,他的元素,都是镇上不属于自身的那些集合,并且城里所有不属于自身的集合都属于他。那么他是否属于自己?这个悖论使得康托尔创立的集合论出现了漏洞,进而产生了第三次数学危机。
      谁才是受害者
      莱斯特一直把自己设定成一个受害者的身份,的确他从小就一直是一个被欺负的受气包,洛恩将莱斯特内心恶魔的一面引导了出来,让他利用自己受害者的形象来帮自己洗脱罪名,将自己亲弟弟变成真正的受害者。此时的莱斯特似乎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受气包了,那他仍然还是他自己吗?

    第八集 《谷堆》(The Heap)
    这一集说了什么?
      莱斯特扔掉了亡妻的东西,决定开始新生活。吉娜带着两个傻儿子愤怒地冲到莱斯特公司,指责他骗她上床却没把保险赔付办好,莱斯特已经不是那个懦弱的受气包,他拿起订书机攻击了吉娜的儿子们。FBI探员派伯(Pepper)和巴基(Budge)因为眼睁睁看着洛恩屠杀了他们在监控的黑社会团伙成员,被惩罚性调到档案室工作。一年后,盖斯娶了茉莉,成为了一名邮递员,莱斯特则娶了公司里的亚裔美女琳达(Linda),获得了保险年度销售大奖。
      “谷堆”是什么?
      这个典故来自于“谷堆悖论”,也被称为“秃头悖论”。假定100颗谷粒是一个谷堆,那么99颗谷粒是否是一个谷堆呢?一颗谷粒是否是一个谷堆呢?“秃头悖论”与“谷堆悖论”异曲同工,说的是,当一个人头上掉一个头发时觉得很正常,再掉一根时不用担心,又掉了一根也不必忧虑,但是长此以往,秃头便会出现了。可见,“谷堆悖论”和“秃头悖论”讲的都是量变与质变的关系。
      量变到质变
      经过量变式的积累,莱斯特的个性终于产生了质变,他鼓起了勇气扔掉所有亡妻的东西,拿起订书机对抗欺负他的小孩,一年后居然开了自己的保险公司,获得了保险年度销售大奖。发生质变的不仅是莱斯特,盖斯和茉莉的人生也有了很大变化,盖斯终于如愿当起了邮递员,而茉莉怀上了盖斯的小孩,两个人组建了一个幸福的家庭。

    第九集 《狐狸、兔子和卷心菜》(A Fox, a Rabbit, and a Cabbage)
    这一集说了什么?
      莱斯特在拉斯维加斯遇见了洛恩,为了向他证明自己变了,莱斯特走上前去与他相认,却导致洛恩为了掩盖自己的身份而杀了三个同伴。莱斯特带着妻子连夜逃回家,但是却无法阻止洛恩的复仇。
      “狐狸、兔子和卷心菜”是什么?
      这是一个广为流传的智力题:一个人带着狐狸、兔子和卷心菜准备过河,如果人不在场,狐狸会吃掉兔子,兔子会吃掉卷心菜,而人一次只能带着一样东西过河,请问如何能把狐狸、兔子和卷心菜都安全运过河?
      不破不立
      剧中,两个被降职的FBI探员百无聊赖地待在资料室里,其中一个出了“狐狸、兔子和卷心菜”这道智力题,另一个人干脆地说:“就像做火鸭鸡一样,把卷心菜塞进兔子肚子里,把兔子塞进狐狸肚子里,然后过河的人把它们全吃了。”提问的人无奈地说:“这不是正确答案。”回答的人说:“但是这也是个答案。”这段对话就像对前面洛恩所做之事的一种总结。当面对莱斯特的执着,洛恩选择杀掉自己花了六个月才培养好的“猎物”,虽然这不是什么正确做法,但仍然是一种做法。

    第十集 《莫顿叉》(Morton's Fork)
    这一集说了什么?
      洛恩杀死了琳达,莱斯特为了撇清关系特地来到咖啡厅,假装自己在等待琳达。茉莉劝莱斯特将真相说出来,可是莱斯特宁愿自己面对洛恩,也不愿意承担坐牢的后果。盖斯为了保证茉莉的安全,鼓起勇气找到了洛恩,最终这个曾经懦弱无能的男人杀死了最狡猾的杀手。在洛恩的遗物中,一盘录有莱斯特承认杀妻的录音带成为了抓捕莱斯特唯一证据。莱斯特在逃跑过程中掉进了冰窟窿里。
      “莫顿叉”是什么?
      “莫顿叉”是15世纪一个名为约翰-莫顿(John Morton)的教士提出来的理论。他认为,如果一个商人生活阔绰奢华,那他必然收入优厚,应该拿出一部分钱财进贡国王;如果一个商人生活简朴,则说明他大量积蓄财产,也应该拿出一部分钱才来进贡国王。总之,无论商人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都必须向国王贡献出钱财。也就是说,相互矛盾、不相容的多种论据可以导出同一结论。
      殊途同归
      在剧中不断逃脱罪责的洛恩及其“徒弟”莱斯特最终都获得了应有的报应,盖斯也在家庭力量的支持下从一个懦弱小男人变成了能够保护家庭的大家长。洛恩在被捕兽夹伤到小腿之后,被盖斯乱枪打死。以为自己已经学成出师、拥有各种逃脱术的莱斯特,最终却逃不掉那个曾经要吞噬他的冰窟窿。所有人在经历了这场历时一年多的事件后,都产生了很大变化,但是所有的变化都逃脱不了善恶因果报应。

     4 ) 虽然最后该死的都死了,但法律仍是无效的——《冰血暴》第一季简评

    一侃·虽然最后该死的都死了,但法律仍是无效的——《冰血暴》第一季简评


    几个观看理由:

    ◾如果你觉得生活中有某种你走不出去的怪圈困着你,你想打破现状,请看。
    ◾如果你对俗套的剧情、虚伪的演技感到疲惫,而需要一点新鲜的东西打发时间,请看。
    ◾如果你对科恩兄弟的电影感兴趣,喜欢看那种精致的坏蛋能把人性恶与智力演绎到什么程度,请看。
    ◾如果你对于如何构思一个故事线复杂,伏笔出色的叙事性作品感兴趣,请看。

    如上基本就是我想说的,《冰血暴》第一季做的比较出色的地方。接下来是我真正想谈的。

    最初想写点关于《冰血暴》的什么,并不是因为它的剧情有多么精彩,而是这个电视剧中某些对管理这个世界的方式的想法,有点刺激到我。

    剧情吸引人的作品,观众只要睁着眼睛看就好了,文字写的再多也无非就是赞美,这种个人化的东西一旦公之于众,要么就是被人忽视,一旦别人用心理解,反而会因为个体的差异性而产生争执。

    所以我不是很想写剧情方面的问题。



    之前说到“管理这个世界的方式”。

    我用了管理而不是统治,所以我想政治这个问题就可以暂时抛到一边了。

    管理,大概就是让一个范围内的东西,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以某种秩序排列。现行的体质和文化下,法律是大多数人头脑中最有效的方式。

    肯定会有人唱反调,即便他对法律一无所知,也可以说他认为法律造成了很多不公,法律并没有对弱者起到足够的庇护作用。但他可知道如果没有法律会怎样,或者说法律应该怎样改变作用方式?空口无凭的反对在民主社会一直是享受着某种政治正确的,仿佛只要反对,就会对做决定的那个人产生威慑作用。

    但我觉得要想反对的有意思,还是要把前前后后的东西都想得一清二楚,或者是找到一个比较特殊的角度。



    在《冰血暴》第一季里,我觉得反映出了一些比较有趣的倾向。

    面对法律制裁的莱斯特Lester与杀手马尔沃Malvo,还有法戈市Fargo黑帮派到贝米吉的两个逗逼莽汉,在被惩罚的最后一刻都没有放弃抵抗,而那个曾经意外捡到百万美金、笃信上帝的人,最后竟然为了实现自身的救赎,又把钱还回到了曾经的地点。法律和宗教,同样是管理这个世界的方式,而在《冰血暴》的第一部中,法律明显是无效的,它似乎只能把人逼上绝路,而进一步造成更多的损失。

    为什么那个胖子最后选择把钱还到事发的地点,来作为对上帝的交待?理由恐怕有三:第一,他相信上帝的视野是不存在盲区的,制裁是无法逃脱的;第二,他曾经从上帝处得益,所以他相信上帝是一定存在的;第三,他认为只要自己做了对应的事,自己的未来还是有希望的。

    反观面对法律的莱斯特呢?

    第一,他觉得法律与执法是存在缝隙的,只要自己将执法者所能看到的证据都抹杀掉,自己就可以逃脱;第二,曾经作为生活的弱者,当他因为弱小而屡次被霸凌时,法律没有帮过他,当他因为贫困而屡次被妻子与弟弟羞辱时,法律也没有帮助过他,所以他对法律没有任何皈依的心理;第三,他知道,只要自己被定罪,那么自己无论再做什么未来都是没有希望的,法律永远不会给他什么机会,除非下辈子。

    所以当莱斯特因为妻子的嘲讽而恼羞成怒,向自己的妻子挥出第一锤,看到妻子流血、要失去意识时,他知道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如果他停手、道歉、叫救护车呢?法律会为他制定罪名,让他付出时间或者金钱的代价,并且法律的后遗症会一辈子生效,除非莱斯特换个环境生活——但这个记录已经在他的档案中了,他永远没有机会洗清这个罪责,在社会里他永远都是一个曾经造成过重伤害罪的罪犯。就像雨果《悲惨世界》里的冉阿让,出狱之后想好好做人,想找一份工作靠劳动生活——不好意思,只要你的黄护照上证明你曾经是个危险人物,知道的人就不会接受你,除非这个人是个信仰上帝的主教。只有相信神的人才会给冉阿让提供面包、床、银烛台,这并不是说主教是个世俗意义上的善良的人,而是宗教与法律这两个不同的思想体系,在本质上的区别。

    现代社会里的莱斯特当然没有主教,所以他只能继续挥锤,直到把妻子打死。妻子永远闭嘴,最好毁尸灭迹,莱斯特才能有未来。

    起初莱斯特当然没想杀死妻子,他只是想教训教训这个不规矩的女人,让她领略一下自己的男子气概;而最后将妻子头颅打烂的那些锤就主要是出于对法律的恐惧了。从电视剧的角度,不是命运把莱斯特逼上绝路,而是法律的负面作用。除了人性本来的恶之外,莱斯特是个平均水平线以下的邪恶之人吗?未必,如果法律给莱斯特机会,他恐怕不会把自己的亲弟弟和侄子送进监狱。虽然杀人偿命是公理,是毫无疑问的人间正道,每一个质疑其正确性的人都要被整个社会唾弃,但是有没有更好的方法呢?当杀一个人偿一条命,杀两个人也偿一条命时,如果不断的杀人才可能让自己活下去,那为什么不杀呢?这是一个很恐怖的问题,很多时候也是我们正在回避的问题。

    所以说我从这部犯罪片里,反而看出了法律的无力,甚至是法律的罪恶。杀掉连续杀人犯的,是一个已经辞去警察职位的邮差,是什么驱动这个邮差以身犯险杀掉杀手呢?是对于家人安危的担忧,是对自己心中执念的难以释怀,反而法律的作用在这里是缺席的。他曾经是警察时,因为怕死而认怂,不敢动杀手一根毫毛,现在他是个邮差,却不怕犯罪而私闯民宅并开枪杀人。为什么杀手马尔沃没被一直以来成为剧情核心之一的女警察杀死?兢兢业业的警察与法律一体,我想在这里法律受到了藐视与嘲讽。同理莱斯特最后也不是警察杀死的,而是自己不慎沉湖而死,骑着雪地摩托的警察一直没有开枪的意思,莱斯特选择经过了写着“湖面危险”的木牌,是莱斯特自己杀了自己。

    两个犯罪指认,一个被身为丈夫、父亲的男人杀死,一个自杀,法律的位置在哪里呢?我想这是《冰血暴》对法律的反思。这一论点我强调了好多次,因为我觉得这很重要。



    即便最后的结局有点差强人意,但《冰血暴》还是非常好看,推荐没看过的人去看,它比中国百分之九十五的电视剧和电影都要好看。



    如需转载至别处请与我联系,微博“桑栖慎”,微信号YI-KAN-original

     5 ) 邪恶与平庸在对立面蛰伏


           我们大多数人过着像莱斯特一样的生活,这世界到处是枷锁,煎熬无形却有切肤之痛。从自小的一张白纸,有人在上面写下规则,这一生都不敢踏出一步。人性本恶,自私虚伪,骨子里透出的嘴脸都是对他人的不屑,自我安慰,自我寻找平衡点,这样忙忙碌碌的过完一生。
           当开篇洗衣机轰隆的嘈杂声出现,就透露出隐隐的绝望,妻子的冷嘲热讽,莱斯特虚伪的笑意,山姆赫斯建立在弱者怯懦上的炫耀,把现实撕碎给你看。杀手的出现恍如惊雷,他就像行使人间的使者,带着除恶之刀,挑去毒瘤,释放人们心中的黑暗。这一形象让我不置可否地想到了汉尼拔,他们深知蝼蚁一样的苍生如何挣扎,于是摒弃不值得的爱的负担,不去过平庸的一生,以上帝的姿态睥睨。
            "Your problem is you spent your whole life thinking there are rules. There aren't.We used to be gorillas.All we had is what we could take and defend.The truth is,you are more a man today than you were yesterday."
           "It's a red time,Lester,the life of ours.The shit they make us eat,day after day,the boss,the wife,et cetera wearing us down.If you don't stand up to it,let'em know you are still an ape deep down where it counts,you are just get washed away."
           这真是招人喜欢的反派,一言一行便让你臣服。莱斯特一步一步迈向深渊,面临的却不是死亡,而是蜕羽重生。当他洗脱了罪名,第一步就是搞了山姆赫斯的老婆,被其找上门算账时,还不慌不忙揍了两个胖儿子。简直完美的转型,他未来的新媳妇说,你真酷。被诬陷的弟弟的媳妇说,你值得最好的东西。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可是男人坏起来,就谁都不爱了。人天生就有奴性,《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对此已有描述,不过多赘言。
            表面平和的小镇背后是血雨腥风,然而人多擅长粉饰太平,茉莉的每一次发现都被人否定,她最接近的真相无人愿意聆听。最终,她才明白,不是所有人都渴望真相,他们要的只是一个结果。于是,莱斯特得以愉快地度过这一年,他努力扔掉的肮脏过往,在再次看见马尔沃时一幕幕重现。他站起身来,跟他打招呼,故作镇定向他展示他曾经播下的一粒种子已经长成一棵大树。马尔沃看着他,“这就是你想要的吗”,莱斯特点头,一场屠杀。表面的平静终于被打破,暴风雪席卷而来。莱斯特想到过这样的后果吗,他不可能想不到,但他还是做了,这也是他最后的蜕变。
            莱斯特送他新媳妇去死的那一刻,他和马尔沃简直重合了身影。他颤粟着告诉众人,他崛起了。平庸怯懦的中年男人背后生长了暗翼,他手中的镰刀刺向了带他偷吃禁果的恶狼。
             结尾漭漭森林中铺天盖地的大雪掩盖了一切罪行,而罪恶与腐朽之花却遍地都是。苍天他谁都没有饶过。以为自己已经学成出师、拥有各种逃脱术的莱斯特,最终却逃不掉那个曾经要吞噬他的冰窟窿。
             

     6 ) 旧瓶旧酒

    电视剧嘛,不用太找剧情BUG了......比如说一定是有笨得你冒火的警察,一定会让杀手于千钧一发时逃脱.....我喜欢这个剧,只是因为科恩兄弟,那些招牌式的人物塑造和救赎主题(其实是说无可救赎),特别是对于经典故事套路的颠覆----尽管这一切被兑了水。

    关于人性善恶强弱的探究,已完全超过普通美剧的层面----也难怪有人说美剧越来越文艺。

    整个故事不是以破案为主要情节线索的 ,或者说,如果你按照破案这个线索来看的话,你肯定被缓慢的节奏催眠。这不是一个女警终于擒拿冷血杀手的故事。

    主要是展现这么一个罪恶冷漠的环境里,杀戮对于人物心灵的侵蚀,人物在每个路口的选择和内心拷问...所以很多枝节都是围绕人物内心的塑造,特别是人性的弱点。咋看之下,拖沓冗长....细心体会进去,像读一部风景粗犷、对话细腻的西部小说,兼有公路片特质。

    一个长期被老婆欺压的不得志小职员,心里会怎么想那些欺压他的人?
    一个胆小怕事、为了女儿平安而不敢面对罪犯的中年警察,要怎么面对这个职业?
    一个找不到老公,只能以敬业和玩命工作为乐趣的胖女警,将如何面对自己的人生?
    一个智勇双全的冷血杀手,会怎么对待弱肉强食的社会?

    科恩兄弟的故事里,偶然性的巧合与荒谬的人物轨迹,在此依然明确----所以看一半就猜到,结案肯定还是得让那两个罪犯碰面------这既是因果,也是时间的逻辑。案件不是警察破的,而是由于罪犯的天性和故事的开端起因。无论象征正义的警察还是坏事做绝的杀手,都能力有限,都不是通常认知上的为了职业奉献的典型,都是趋利避害的普通人,都象被预定好的命运牵着走的木偶。这是和通常的探案集特别不同之处。

    那个小老鼠般惊恐狡诈的保险公司职员,是人类鼠性和鸡贼的集中体现,在我印象中,只有科恩兄弟的故事,能赋予此类人物魂一般的准确刻画以及滑稽可笑的细节。他落入陷阱的起因,是因为他没能在杀手问他是否要报复侮辱他的人时,及时说不,这是一个偶然。但杀手似乎把罪恶的人性能量传递给了他,使他自以为知道了这个冷酷世界的真相,有了愤怒的勇气。其后,他想逃脱惩罚,他不相信善恶有报。他的几乎所有动机,都是为了逃跑...渐渐地,这种逃跑培养了他的犯罪能力,发现可以利用人性的弱点来报复别人、达到自我保护。这是人类中弱者的典型。那个杀手是个人性泯灭的典型,好胜逞强,自认上帝,自认先知,洞察人心中的恐惧,能控制一切,报复心和被人尊重和需要是他生存的动力,制造混乱、看见人类为了利益自相残杀是他的乐趣,他是强者的象征------是编剧用来颠覆圣经的重要一笔。他偶然起念,帮保险公司职员报复车行老板(不要忘了,他杀车行老板之前,先见了一面,才真正起了杀心),引发了后面一系列事件。

    天灾人祸是科恩兄弟的招牌菜,超市大王还钱赎罪之后,发现空中落下的鱼砸翻了儿子的车,儿子死去----救赎与因果报应,在此遭到嘲弄。而胆小的邮递员,在脱离警察身份后,却反而破了案(执法机构的无能可笑啊!)。实际他开枪打死杀手并非出于声张正义,而是担心杀手会对自己怀孕的妻子不利,这是完全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这是这部剧集中我个人最喜欢的人物,他被编导赋予了同情与安慰,他具备普通人的平庸与善良,知足,并甘于碌碌无为,知道活着就是天赐,结尾时,他的妻子,那个原本一心要破案的女警英雄对他说,奖励应该给你,我已经当了局长-----正反映出她受到丈夫影响后对活着这件事的朴素认知----公平补偿心理。

    通常认知上的善恶是非,在这个故事中经常处于模糊境地。人物行事,和性格以及对于善恶的认识息息相关,勇气和强弱转换,伟大和可笑一线之间.....

    最主要的这四个人物,以及他们性格的刻画,组成了这个戏仿趣味浓厚的故事。个人最喜欢的是头尾两集,人物命运和因果完整咬合,既不落俗套又情理之中。小老鼠莱斯特死于逃命中的冰湖,应验了那句话:人生如履薄冰;女警当上了局长;邮差彰显了勇气得到嘉奖。

    总体来说,这是偏近于严谨的严肃写作的一部故事集,很多对话的勾连妙用,需要看的比较仔细才能领会,因为要传达的信息,隐藏在里面。举个例子吧,在最后一集中,女警察召开全局会议,布置全镇搜索杀手,她说:“要在主干道上布置哨卡和搜寻”,这时,一个坐在底下的警察举手,要求发表意见。这个警察说:“全镇的主干道是三条,是三角形,而不是一条。”女警点点头,没回应他。

    这个细节看起来是和剧情无关的,因为和后面的破案并无联系,但其实另有深意。从这个不合时宜的插话,我们可以感觉到这个警察的愚蠢----坐在底下的警察们,谁不知道全镇是三角形主干道呢。这么一个紧急的时刻,注意力却放在这么个细节上岂不愚蠢,而且愚蠢还不自知。这个警察或许是想提醒同仁们,别忘了另外的两条-----这就更看出小镇警察的集体愚蠢了。此外,也有可能,侧面反映出那个警察对这个女领导的不放心。

     7 ) 第二集片尾朗诵的诗歌--A well traveled woman

    To live in an old shack by the sea
    (And breathe the sweet salt air)
    To live with the dawn and the dusk
    The new moon and the full moon
    The tides the wind and the rain...
    To surf and comb the beach
    And gather sea shells and drift-wood
    And know the thrill of loneliness
    And lose all sense of time
    And be free

    To hike over the island to the village
    And visit the marketplace
    And enjoy the music and the food and the people
    And do a little trading
    And see the great ships come and go
    And, man, have me a ball

    And in the evening
    (When the sky is on fire)
    Heaven and earth become my great open cathedral
    Where all men are brothers
    Where all things are bound by law
    And crowned with love
    Poor, alone and happy
    I walk by the surf and make a fire on the beach
    And as darkness covers the face of the deep
    Lie down in the wild grass
    And dream the dream that the dreamers dream

    I am the wind, the sea, the evening star
    I am everyone, anyone, no one.

     8 ) 如果暴力不是为了杀戮,那就毫无意义了 S01E01

    内容有大量剧透,请观看完第一集之后再阅。

    我喜欢看这种关于中年屌丝危机的片子,他们曾经选择了屈从,隐忍,放逐自己,随后终于了解到自己的命运,开始了真正属于自己的不归之旅,当然了,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张单程票。《绝命毒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不同的是老白是因为癌症让他开始觉醒,这里Lester是因为遇见了一个特别的杀手。

    而正好,两片的导演都是亚当·伯恩斯坦。

    先来说说男主角,Lester工作于一家保险公司,跟妻子结婚18年,无子嗣,收入微薄,相对于自己发达走上人生大道的弟弟,活脱脱就是一个笑话,长期的卑微与周围人对他的打压,让他神经质并且开始失控。当然,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从Sam羞辱Lester的话语就知道,他不是一个善于反抗别人对他不公的人,他会找阿Q一般的借口来掩盖自己的伤口。他是个懦夫,正是由于他日积月累的软弱、不反抗与默许,导致了他的现状,他没有为自己寻找一个出口,在死胡同里面游来荡去,逆来顺受。


    而当杀手说,我帮你杀了他吧。他依旧不敢面对自己的内心的阴暗。他唯唯诺诺地默许杀死了Sam,其中必然有恨。当积压的愤怒与不安终于找到一个对自己来说合理的出口的时候,那种不可抵挡的冲动就要择人而噬了。

    正如杀手所说:我们是猩猩,我们具备兽欲,我们也许觉得这个社会拥有规则,实际上大自然里面这些是没有的,唯一有的就是弱肉强食,物尽天择。

    杀手就是电视剧版,而且冷血且神经质的Chigurh(《老无所依》中的杀手)。片头用用盗来的车装载自己的暗杀目标,让其在冰天雪地冻死,随后去医院教化Lester,去见Sam和他的儿子,去旅店住宿捉弄那个被旅店女老板训斥的男孩,打电话去让Sam的大儿子杀死小儿子(他在播种仇恨的种子,或者说他在玩人性的游戏);最后接到了Lester的电话,来到他家杀死了警察局长,开车超速用言辞逼退了来巡查的交巡警。这个角色富有神秘感而且充满魅力。



    就在这样一个小镇里面,几乎所有的男人都被女人逼得压力山大:

    Lester被老婆辱骂,说他是个中年屌丝(loser),一事无成,连做爱的时候都得闭着眼睛,想象成是一个真正的男人在操她。

    被枪杀的警察局长(Chief)被自己怀孕数月的老婆,一直在折腾婴儿房的底色。

    即使是被杀的Sam,他出去嫖娼也可以理解成是他那欲求不满,风骚妖娆的老婆逼的。

    所以,Lester在修理洗衣机失败之后,做了一次“真正”的男人,用锤子多次锤击自己妻子的头部,杀死了她。他一边忏悔,一边发泄自己的愤恨,委屈,不安。

    修理洗衣机失败只是一个诱因,在杀手杀死了Sam,在他的谆谆教诲之下,他就像一头困在囚笼之中的凶兽一样,得到了自我解放。多年来的积怨得到了释放。长期压抑扭曲的内心迸发出嗜血的渴望。

    而警察局长如果不是因为那几桶破油漆,也许今晚就不会去Lester家里,也许就不会有自己的惨剧,可是世间哪有那么多也许。

    而嚣张无度,喜欢欺负老实人的Sam,也终于死在了女人(妓女)的身上。



    What If You‘re Right,And They’re Wrong?

    当你想做个属于自己的普通人,正常人,过着平凡的生活,却办不到的时候,你会不会也恨这个世界,让其他人也了解你的痛苦。

    反观中国,情况并不比美国这种情况好上太多,我们就像坐在一个慢慢接近临界点的高压锅之上,想想66-76的惨剧。我们并不遥远,何况我们还是一个屌丝之国。

    PS:我没看过电影版,对科恩兄弟也不甚了解,若有遗漏和错误还请补充和改正。

     短评

    比利叔你这么屌,你前妻知道吗?花生被小寡妇的大腿压在沙发上,夏长脸你还不来救他?

    5分钟前
    • ANNA
    • 力荐

    目测是神剧。只是Martin Freeman就像是。。。炒菜时放进了老干妈,不管是啥菜都变成了一个味道。一看他受委屈,就想卷福怎么还没来。可真急死我了。

    7分钟前
    • 小波福娃
    • 力荐

    有人是耶稣的信徒,有人是撒旦的拥护。

    9分钟前
    • shininglove
    • 力荐

    美剧史上第一劝(嘴)说(炮)帝就此诞生。ps.花生快回去演你的比尔博,演技差害我总出戏。

    13分钟前
    • 非妖孽不公子
    • 力荐

    每当你心情压抑内心愤懑与人不为善的时候 脑袋里都会出现两个比利鲍勃, 一个说 杀了他吧 杀了他吧。另一个说 好啊好啊。

    18分钟前
    • 说好的世界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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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明白Billy Bob Thornton为什么前妻这么多了。

    22分钟前
    • 岛上的夏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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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两集溃不成军

    26分钟前
    • 妖灵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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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反映美国人民真实智商水平的良心剧。蠢得来一肚子火,一度快要看不下去,不过还好只有10集。

    30分钟前
    • 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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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顿叔你要火

    32分钟前
    • 兮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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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纯粹,既非纯粹的荒诞主义,又不是纯粹的写实主义,实在有点无聊。

    34分钟前
    • 闲人
    • 还行

    拍的比科恩还他妈科恩;如此荒诞的语境之下,还有人在质疑漏洞这种低级的事情,真是太无聊了。

    36分钟前
    • 托尼·王大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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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人对绿色更为敏感?因为从远古时代开始人类就得在树林狩猎,这也让人成为了天生嗜血的杀手,带着感情的人永远斗不过没有道德的人,杀手也因此大杀四方并黑化了莱斯特,却也因此死在了莱斯特和葛斯手中,也算是因果报应

    40分钟前
    • Indecent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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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在最顶尖美剧那个行列里,这也属于酷到没朋友的。特别是如果你喜欢并熟知科恩兄弟的风格,那这是一场饕餮盛宴。其实只是沿用了原版电影中一些人物和情节设定元素,故事是全新的,而且更曲折更过瘾也更泛黑,演员个个精彩绝伦。

    41分钟前
    • 麻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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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开头写着故事发生在2006,经过真实事件改编,那1996年科恩兄弟的冰血暴穿越了?

    44分钟前
    • 彭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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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一个人发现自己的阴暗面加上一些冷静的小聪明就可以主宰别人的生死时,是会上瘾的

    46分钟前
    • 墨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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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顶级美剧都要有个牛逼的一集,比如权利的游戏第九集,比如真探的第四集,比如冰血暴的第六集

    47分钟前
    • 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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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经兮兮的剧情肯定会吸引很多观众,不过马丁的演技让人觉得别扭,这跟花生、比尔博演的就是一样啊

    50分钟前
    • 还行

    按照电影的结构拍电视剧,编剧竟然懒得给自己留活路,直接一季搞定一个故事。

    54分钟前
    • 亵渎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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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始讨厌马丁了,结结巴巴的程式化表演太让人厌倦

    57分钟前
    • 黛玉怒拔垂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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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马丁的花生式说话舌头撸不直、身体动作不协调、神经质的套路式表演外别的都很赞。

    1小时前
    • 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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